1、招标条件
本招标新塍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塍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塍社区
2.2工程规模:约17.3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17.33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5.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2:00至4: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斜对面)。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投标保证金:2000元(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简称)
接收单位: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锡宜分公司
开户银行:宜兴建行环科园支行
账 号:32050161624400000074
交纳形式:不限,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新源城市花园城管中队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和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7)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563091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56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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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塍社区居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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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80553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98号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315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