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庄街道核心村卫生室精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核心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
2.2合同估算价:约62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月1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清单内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 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01时30分至04时00分,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4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南京银行/313302384095;
账号:0409250000000363
交纳形式: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 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投标保证金票据。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下午02时00分,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2开标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 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营业执照;(6)企业资质证书;(7)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1)除上述第(6)、(7)、(8)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新庄街道办事处网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563091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56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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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宜兴市新庄街道 邮政编码: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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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61558989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611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315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
2023年12月1日
附件: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参照(或相当于)品牌(型号) |
投标人承诺 品牌(型号) |
备注 |
1 |
800*800mm米色抛光砖 |
东鹏、贝尔、萨米特、新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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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00*800mm墙砖 |
东鹏、贝尔、萨米特、新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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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00*400mm防滑砖 |
东鹏、贝尔、萨米特、新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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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塑胶地板 |
华丽、金鼠石、福尔波、奥诺森、高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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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墙乳胶漆 |
三棵树、多乐士、立邦、虎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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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纸面石膏板 |
龙牌、可耐福、泰山、拉法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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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硅钙板 |
美世达、玖鑫汇、速材、洛斐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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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门 |
欧派、世友、美心、TATA木门、梦天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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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玻璃 |
台玻、耀皮、上海耀华、南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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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灯具(含光源) |
三雄极光、 欧普、雷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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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关插座 |
三雄极光A5、西门子致尚系列、罗格朗朗淳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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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线、电缆 |
远东、江南、中超、东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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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PPR、UPVC塑料管 |
联塑、光华、中财、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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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卫生洁具 |
惠达、安华、法恩莎、九牧、东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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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中选择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在以上承诺表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