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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示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3-12-20 10:2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税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按照2023年度财会监督项目计划,我局于4月至11月下旬,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市消防大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铁路办等5家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围绕强化财政财务管理主要措施,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保障单位经费正常运行;切实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细化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控风险;对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逐项对标整改到位,部门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逐年规范,其中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大队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检查未发现存在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的重大突出问题。

  但少数单位在预算执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预算项目与支出内容不对应,职工体检费等少数费用超过财政核定标准;二是上级资金长期结余未使用(已立整立改);三是记账凭证签章不全、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使用原始凭证汇总表会签等。

  针对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下发《财政检查意见》,要求存在问题单位认真落实会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工作,从财政角度提出完善制度建议,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经秩序、维护政令畅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此公告!

  宜兴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