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23号、苏财农〔2023〕51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3〕11号、苏农计〔2023〕9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20号、苏财农〔2023〕43号)等文件精神,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财政局及时编制了《关于做好宜兴市2023年省及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宜农发〔2023〕130号)申报指南。经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现将拟立项项目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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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持政策 |
工作任务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中央财政拟补贴金额 |
局主管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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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新型 农业经营 主体培育 |
家庭农场生产 经营设施改善及能力提升 |
果蔬连栋双层大棚建设 |
宜兴市杨巷镇爱儿乐家庭农场 |
20 |
政策与改革科 |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史华青,联系电话:87986585。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