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0623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公开日期 | 2024-02-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决定 | |
关键词 | 水产,渔业,处罚 | 分类词 | 农业,公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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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对张志强非法捕捞案的处罚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渔)罚〔2023〕60号;
2、案件名称: 非法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张志强
4、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28日13时04分,张志强在宜兴市红塔西街澄潭小河道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捕捞过程被宜兴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依法现场检查,当事人张征所用捕捞工具为电瓶1只、逆变器1只、电海斗1只,塑料船1艘,现场渔获物鲫鱼4.75公斤。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没收渔获物鲫鱼4.75公斤;2、罚款1100.00元。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