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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来源:市信访局 时间:2024-02-15 10: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规范价格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4日,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市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发布提示函。

  

  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农贸市场、商超、专卖店、电商平台及其他相关零售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开展促销活动。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停车服务、洗车场、美容美发等行业经营者,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不得价外加价、价格欺诈;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乱涨价、乱收费。高档白酒、茶叶等礼品经营者及“年夜饭”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有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存在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同时,严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趁节日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