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高塍202400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4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宜兴市高塍镇高塍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 0510-8789400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江苏水友膜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
320282111025JB00044F00050001 |
1652.63 |
工交仓储 |
|
公告单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