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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违法!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3-25 09:26:0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7月,泉州市医保局对生育保险疑点数据进行核查,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泉州市某公司的3名参保人员疑似存在以挂靠形式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行为。

  经核查,林某某等3名参保人员在生育期间参保缴费,申领生育津贴后短时间内停止参保,涉嫌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涉及金额56274.3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八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泉州市医保局已追回骗保金额,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