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街道

新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新塍社区王沙渎村绿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202403-005
来源:新庄街道  发布时间:2024-03-28 15:47:41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新塍社区王沙渎村绿美提升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塍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23万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24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4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3 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947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4328日至202441(双休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时,下午1:00至4: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10-2024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商行宜兴营业部

号: 3202230011010001022124

交纳形式:本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47上午0900,地点为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10月至2024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营业执照6、项目经理证书;7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共同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施工方在施工期间遇到矛盾自行处理解决,甲方只做配合,施工期间关系到老百姓的青苗当损由施工方承担。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328日至20244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塍社区居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057267000

联系地址: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202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