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2024年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告牌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宜兴高铁站前广场(出站口对面)灯箱广告牌一块,规格:10.8m*4.1m。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告牌由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有。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高铁站前大道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虞女士
联系地址: 宜兴市陶都路8号
联系电话:0510- 8798653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路1号联东U谷产业园36栋202
联系电话: 0510-8955999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董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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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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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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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告牌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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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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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本次拟采购的2024年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告牌租赁项目,因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现高铁宜兴站广场出站口、售票厅对面大型灯箱广告位,是唯一满足本次广告宣传需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建议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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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董银花 |
日期2024年4月9日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谈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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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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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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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告牌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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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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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需在宜兴市高铁站前广场设置灯箱广告业务,经过咨询高铁宜兴站,该区域的灯箱广告位由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故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只能采用租赁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灯箱广告位。 因此,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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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谈英俊 |
日期 2024年 4 月 9 日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张俊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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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专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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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江苏崇宁(宜兴)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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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告牌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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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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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本次拟采购的2024年宜兴高铁站前广场灯箱广 告牌租赁项目,由于宜兴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拥有独家的经营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 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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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张俊栋 |
日期 2024年 4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