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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统计局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4-04-19 10:15:40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29日,宜兴市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学习会议,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吴骥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尤其是首次将“统计造假”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要深刻领会“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惩治的纪法衔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方面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全局党员干部要常思常学,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违规违纪之害,守好纪律红线和业务底线。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党中央修订完善《条例》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统计工作方式方法与时俱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条例》学习与强化自身建设联系起来,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融合起来,与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通起来,抓实抓细自身建设。二要坚持法治思维,树牢正确政绩观。要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要注重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要把《条例》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宣传《条例》与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进党校、统计广场宣传活动等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小组学习等党内活动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教育学习,持续营造廉洁从政、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