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2134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公开日期 | 2024-04-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医药 | 分类词 | 卫生,体育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宜兴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 |
宜卫医罚〔2024〕第4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2024年3月11日查实宜兴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8月1日起,安排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芮越,在药房从事药品调配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 |
1、罚款人民币60000元 |
6.000000 |
2024/04/16 |
2024/05/01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兴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 |
2024年4月9日,宜兴市兴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09 |
2024/04/24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华茂纺织有限公司 |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2024年4月12日,宜兴市华茂纺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及时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12 |
2024/04/27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创天管业有限公司 |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2024年4月16日,宜兴市创天管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16 |
2024/05/01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宜卫传罚简〔2024〕第601号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2024年4月15日,宜兴市屺亭街道虞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医疗废物安瓿瓶弃置于感染性医疗废物桶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15 |
2024/04/30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城南口腔门诊部 |
宜卫传罚简〔2024〕第702号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2024年4月18日,宜兴城南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间放有生活垃圾、生活用品等。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18 |
2024/05/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东虹门诊有限公司 |
宜卫传罚简〔2024〕第703号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2024年4月18日,宜兴市东虹门诊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存间放有生活垃圾、生活用品等。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18 |
2024/05/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锦辉铜材有限公司 |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2024年4月19日,宜兴市锦辉铜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警告 |
1、警告 |
|
2024/04/19 |
2024/05/04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