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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4-04-22 11:35:2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2134 生成日期 2024-04-22 公开日期 2024-04-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医疗,医药 分类词 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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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

宜卫医罚〔2024〕第4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024年3月11日查实宜兴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8月1日起,安排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芮越,在药房从事药品调配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

1、罚款人民币60000元

6.000000

2024/04/16

2024/05/0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兴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

2024年4月9日,宜兴市兴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09

2024/04/24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华茂纺织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4年4月12日,宜兴市华茂纺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及时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12

2024/04/27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创天管业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4年4月16日,宜兴市创天管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16

2024/05/0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宜卫传罚简〔2024〕第601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2024年4月15日,宜兴市屺亭街道虞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医疗废物安瓿瓶弃置于感染性医疗废物桶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15

2024/04/3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城南口腔门诊部

宜卫传罚简〔2024〕第702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2024年4月18日,宜兴城南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暂存间放有生活垃圾、生活用品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18

2024/05/03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东虹门诊有限公司

宜卫传罚简〔2024〕第703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2024年4月18日,宜兴市东虹门诊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存间放有生活垃圾、生活用品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18

2024/05/03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锦辉铜材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4〕第1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4年4月19日,宜兴市锦辉铜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1、警告

 

2024/04/19

2024/05/04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