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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持我国永久居留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4-04-22 16:37:3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持永居证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民办发〔2024〕3号)精神,推进外国人永居证在婚姻登记领域便利化应用的决策部署,宜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024年2月18日起可受理持有永居证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项(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配合外籍当事人使用永居证办理不动产、购买车辆、住宿和购票等各类社会活动过程证件一致的需求。

  外国当事人出具永居证的,可以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同时必须提供有效护照号码。另外,外国当事人若之前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证件,现持有永居证且要求加注永居证号码的,可以依法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进行加注。

  注:外国当事人若需在我市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可提前5至10 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提交预审材料,确保登记过程顺利开展。当事人可以通过“宜兴民政”或“江苏民政”公众号进行预约,也可拨打热线0510-87900512进行咨询和预约。

  宜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进一步加强窗口业务培训,加深涉外业务研讨,不断优化服务场景,持续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便捷和高效,为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政务服务国际化水平贡献婚姻登记力量。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