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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万石镇  发布时间:2024-04-23 16:04:26   [ ]   浏览次数:

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万招2024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76.56万元

2.2工程类型:绿化管护

2.3招标范围:主要是对万石镇区等地段绿化实施管护,确保绿化植物无死亡、无损坏、无缺失详见管护范围清单面积以最终核定的面积为准

2.4标段划分:个标段

2.5质量要求:按照清单考核要求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2.6工期管护期一年(经考核优秀延期一年)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最高限价765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S342省道两侧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工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农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四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S342省道两侧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工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农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每个标段中的相关参数按标段顺序分标段抽取,分标段评审。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投标保证金③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4428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雁行路136号徐坝社区左转电梯三楼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话:0510-87116208)购买,价格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圆,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44291400分

开标时间:20244291400分

地点: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106151222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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