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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
来源: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4-04-23 16:54:5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2161 生成日期 2024-04-23 公开日期 2024-04-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执法,文字,文史 分类词 监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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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8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兴市德胜印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36527059X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22日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处罚内容:警告行政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兴市德胜印刷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736527059X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22日

  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处罚内容: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作出处罚的机关: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兴市德胜印刷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736527059X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22日

  违法违规行为内容:印刷企业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未留存一份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处罚内容: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作出处罚的机关: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兴市宜城街道新知文具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282MA1N7PWH9T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22日

  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处罚内容:没收出版物114本,罚款人民币500元

  行政处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

  作出处罚的机关: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12

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兴市宜城科教书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282MA1R3UDW6D

处罚决定日期:2024425

违法违规行为内容:未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500

行政处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作出处罚的机关: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