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FH-GC-2024-0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屺亭街道后亭村马东、扶西泵站重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屺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屺亭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内屺亭街道后亭村马东、扶西泵站的重建。
2.4合同估算价:55.81万元
2.5工期: 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邀请书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自2024年2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4月28日16:30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伍仟圆整人民币现金)。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②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7、工程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8.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市屺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宜兴市屺亭街道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
发包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510-80713567
地 址: 宜兴市绿园路228号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开标现场抽签决定的投标人排序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抽签排序:
1、在确定投标人名单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后,投标人进行抽签排序。
2、按照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及以上数量的号码球。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3、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后续开评程序(不足5名,全部进入),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
注:
1、如抽签确定的前5名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
2、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本办法由招标人和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