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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4-04-24 16:40:28   [ ]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23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食品机械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新街街道谢桥科创园

江苏磊鑫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禄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新街街道谢桥科创园,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32-6一致,建成后保持原年产食品机械设备20套的生产能力不变。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拖运,接管至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矿物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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