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君堂中医诊所因自身原因及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期向我中心提交了退出宜兴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申请。根据《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2024】》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与贤君堂中医诊所的协议,终止协议后贤君堂中医诊所不再担任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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