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由于第三方核查公司在数据汇总时,将万石镇漕东村张州光秸秆还田作业补助面积遗漏(应补助面积2.6亩,合计26元),导致全市补贴金额公示出现错误,现将该申报对象增加到汇总表及相关明细表。
附件:1.2024年宜兴市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梨耕深翻作业补助公示表.xlsx
2.宜兴市2024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明细表.xlsx
3.宜兴市2024年夏季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助明细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