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道路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标段编号:YXJT2024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城乡道路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4)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宜兴市。
2.1.2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区域内G104国道辅道路肩硬化,全长约4.765km;东岭线两册路肩硬化,全长约3975m;赛特大道车道两改四,全长约1711m;分楝线两册路肩硬化,道路全长约1.25km;S230两侧设置慢行道,全长约1160m。其中,部分路段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其他均为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总投资约8145万元,建安费约4800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90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服务期满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1)招标代理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3)工程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建设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4)工程检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1.6 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包括预算清单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程监理、工程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①监理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上述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检测资质: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3.1.1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含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为公路专业),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项目总负责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或虽有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但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可撤离承诺书)。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3.1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3.2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公路工程造价师(甲级);
3.3.3监理负责人: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含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为公路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或虽有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但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可撤离承诺书)
3.3.4检测负责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路基路面)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至少含公路和材料专业)或试验检测师(道路工程),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自2019年1月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过合同金额在24万元及上的公路工程检测业绩的(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提供甲方证明);
3.4.2自2019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一项建安费33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
3.4.3 自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项建安费33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监理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及具备相应的资质。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 月28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平台及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29日8时40分。
6.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 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 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北路318号—2号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王科
电 话:0510-807939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E座2406室
联系人:冯丹丹、王杰
电话:15195963722、19848201541
2024年10月8日
注:
1、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后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