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政办发〔2024〕35号 |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 文件类别 | 通知 |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宜兴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宜兴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推进我市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应用示范等领域能级提升,打造低空经济未来产业新业态,进一步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产业集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以空域优化为突破,以场景应用为导向,以基础设施为支撑,通过培育壮大产业生态、拓展特色应用场景、打造试点示范项目,努力将宜兴打造成区域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高地。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形成以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为支撑,以传统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为重点的产业空间布局,聚焦低空装备制造、低空维保服务、低空应急保障、低空文旅融合等细分赛道,构建集研发制造、商业应用、基础设施、服务配套“四位一体”的低空经济协同发展体系;低空经济产业营收规模突破50亿元,成为宜兴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一)产业集聚效应增强
到2026年,全市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4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将低空经济作为我市“3+3+N”现代产业集群中的“3+X”个未来特色产业之一,与其他优势产业形成相互赋能、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基础设施基本完善
构建“1(丁蜀机场)+N(直升机场、起降点)+X(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起降设施体系,到2026年建成30处各类起降设施,引导企业开展垂直起降点建设。建成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完善试验、试飞、检测、验证、适航、评定等功能。智能化低空运行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技术水平区域内领先。
(三)试点应用丰富多元
配合无锡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打造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苏南应急救援基地等试点示范。不断扩大直升机、固定翼飞机等传统通航领域服务和运营场景,加快运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飞行表演、空中游览、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新兴场景,以应用场景牵引产业发展。到2026年低空飞行规模达到3万架次/年。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聚集壮大行动
1.壮大通用航空优势产业。支持丁蜀机场拓展短途客运、联程接驳、空中观光、主题消费、应急救援等业务,巩固提升行业知名度与公众影响力,打造全市通用航空综合应用平台;支持通用航空企业依托丁蜀机场开展短途运输、飞行器维保与托管、飞行员资质培训等业务,做大做强通航业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丁蜀镇、市交通能源集团)
2.布局低空产业新赛道。抢先布局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飞行汽车、无人直升机、工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制造新赛道,重点引进并壮大整机制造及关键零部件、航空电子、飞行控制、机电系统研制企业,合作挖掘市场需求,丰富商业应用模式。(牵头单位:市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控集团、各属地板块)
3.推动与“3+3+N”现代产业集群联动发展。鼓励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3+3+N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兼容转产,为无人驾驶航空器、eVTOL等低空装备研发制造赋能。补充完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提升低空经济产业关键环节规模与产业链融通水平,打造低空经济未来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属地板块)
4.带动综合服务相关产业发展。大力招引低空装备制造企业及通用航空运营企业,打造低空装备展示、体验与销售的一站式中心,以培育专注于低空装备展销的专业市场实体。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将航空器融资租赁业务延伸至低空经济领域,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不同类别低空飞行器、不同应用场景的精细化保险产品,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低空经济保险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属地板块)
5.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园。发挥现有丁蜀通航产业园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加快形成低空经济集聚效应,重点建设以低空装备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制造、试验试飞等综合服务保障为特色的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支持其他板块围绕低空细分赛道打造各类特色产业园,围绕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以及综合服务等领域开展全产业链招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丁蜀镇)
(二)产业创新赋能行动
6.推动整机制造及关键核心部件技术攻关。聚焦“3+3+N”现代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联动低空装备及高端零部件研制企业,统筹专业研究机构技术力量,实施前沿技术攻关。支持水陆两栖飞机、eVTOL等各类飞行器适航取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属地板块)
7.打造低空经济高端创新载体。发挥企业作为低空经济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作用,支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属地政府牵头,依托重点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设低空经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积极引入中国科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和专家团队。(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属地板块)
(三)试点示范争创行动
8.配合无锡创建国家级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平台。依托宜兴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载体,发挥资源优势,配合无锡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争创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丁蜀镇)
9.配合无锡申报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特色园区。依托丁蜀低空经济产业园,配合无锡向国家发改委积极争取列入首批低空经济产业示范园区,获得国家科研任务、信贷融资、产业基金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丁蜀镇)
10.打造省市级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利用丁蜀机场区位和资源优势,筹建应急救援航空公司,规划建设应急救援基地,积极申报省级航空应急救援基地,获得设施设备建设与专项资金等支持,形成以丁蜀机场为中心、覆盖苏南地区的空中应急救援网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丁蜀镇)
(四)空域资源盘活行动
11.开展空域资源和需求调研。统筹开展我市各部门板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低空场景应用的空域和航线需求征集,形成阶段性需求调研分析报告,结合现有空域资源,分阶段合理划设适飞空域,适当拓展真高 120米以下适飞空域范围,有效保障全域低空场景布局和技术验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部委办局、各属地板块)
12.拓展丁蜀机场对外航路通道。在利用现有民航航路资源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争取开辟更多丁蜀机场至周边城市通用机场的低空航路航线,根据航司业务需求推进申请开通目视飞行通道,支撑我市至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空中交通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丁蜀镇)
13.申请各类试飞测试空域。优化试飞空域范围和运行高度,推进建立丁蜀机场有人、无人驾驶转换协调飞行机制。打造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飞测试基地,申请划设测试场专属空域,更好满足各类航空器试飞训练要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丁蜀镇)
(五)场景应用拓展行动
14.打造新型空中交通服务网络。依托丁蜀机场,加快构建面向周边区域的短途通航网络。推动开通宜兴与周边城市之间的直升机商务航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丁蜀镇、市交通能源集团)
15.拓展文体旅游场景应用。依托丁蜀机场积极承办无人驾驶航空器竞速赛事,鼓励举办高空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等各类航空体育运动和商业活动,开展航空嘉年华、飞行营地、基地教学等商业活动,利用大拈花湾、窑湖小镇、美栖花田等景点资源,拓展空中旅特色游场景,构建“低空+运动”、“低空+文旅”新型商业生态。(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能源集团、市城建文旅集团、各属地板块)
16.丰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发挥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优势,深化“一网统管”指挥调度和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水域搜救、环境监测、交通巡查、消防救援、应急响应、警用安防、体育赛事保障等多元城市治理场景,拓展智慧巡检和水域治理等场景。进一步推动警务“太湖之鹰”平台与无人机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属地板块)
(六)基础设施夯实行动
17.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丁蜀机场改扩建工程、水陆两栖飞机水上跑道和起降点、中大型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航空工业技术发展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丁蜀航空产业园、低空经济产业园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丁蜀镇、市交通能源集团)
18.完善通用航空机场及配套设施。逐步建设城市中心直升机场(起降点)和城市候机楼,鼓励有条件高层商务建筑楼顶设置直升机(兼容eVTOL)起降点,满足联程接驳、商务出行等场景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景区、景点、运动营地等周边区域,建设直升机起降点,为低空旅游场景提供硬件支撑。规划建设水上机场,为水陆两栖飞机提供起备降、试飞等服务,支撑开展水上巡查、空中观光、短途运输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各属地板块、市交通能源集团、市城建文旅集团)
19.加快建设智能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依托5G低空专网、雷达、通感一体等先进技术,优化全市低空通信网络覆盖。力争建设支撑全市低空飞行的智能融合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依托特种设备和监管技术在重点敏感区域布局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施。(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0.打造低空航空器综合测试基地。强化丁蜀机场测试保障功能,支撑通用航空飞行器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常态化测试。合理选址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测试场,构建安全测试、飞行试验、系统调试、通信导航监视等测试环境,满足中型及以下无人驾驶航空器多任务、大规模、高频次测试需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丁蜀镇、市交通能源集团)
(七)行业发展扶持行动
21.出台低空产业支持政策。在现有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基础上,结合低空经济产业特点,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施必要的财政、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在培育链上企业、鼓励技术创新、拓展产业应用示范、加大基础设施供给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扶持。统筹市内外资源,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和江苏省在低空产业方面的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属地板块)
22.组建市级低空经济招引团队。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机制,推动组建市级低空经济招引团队,围绕产业链图谱开展常态化招商,大力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协调调度,优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持续扩大低空经济有效投资,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属地板块)
23.组建市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低空产业发展,推动组建市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专业机构投资低空产业项目。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组建专项基金,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低空经济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市国控集团;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24.组建国资国企运营平台。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平台主体作用,组建市级低空产业运营与服务公司,负责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由市属国企统筹公共直升机和无人机起降点、直升机城市候机楼、通用机场和水上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能源集团、市国控集团)
25.提升宜兴低空经济影响力。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合作,汇聚低空经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市场主体,聘任一批大学大院大所等研究机构、高端智库以及头部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大会,打造宜兴低空经济名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属地板块)
26.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低空经济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行业监督检查频次、低空经济专项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督促和引导传统通航企业和无人机企业在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等方面自律自励,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市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属地板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领导挂帅的低空经济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增设低空经济发展科(航空科)。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对接无锡市级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低空经济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区域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建立军、地、民三方的协同管理机制,畅通与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渠道。(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委编办、市人武部、市交通运输局、各属地板块)
(二)强化人才引育
依托“陶都英才”等政策,大力招引低空经济高端人才,鼓励境内外低空经济行业专业人士来宜创新创业。鼓励在宜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开设低空领域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强校企合作,培育低空专业人才。支持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建设宜兴低空经济产业学院,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三)强化资源保障
积极协调用地资源,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城市第六立面等公共空间,为低空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便利。积极拓宽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渠道,结合市内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各类空间资源为低空经济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多需求、多场景的全生命周期空间保障。积极协调相关规划,为重大项目提供用地、水域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各属地板块)
(四)强化资金保障
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流程服务。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快组建市级低空产业基金,鼓励各属地板块加大对低空经济企业资助力度,确保关键要素高效精准供给,形成上下联动的资金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控集团、各属地板块)
(五)强化安全保障
始终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安全风险管控理念,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飞行活动、数据信息、公民隐私等安全管理,强化低空飞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低空飞行联合监管责任,督促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主体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加强低空违规飞行等监管打击力度,确保防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数据局、各属地板块)
附件:宜兴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