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政发〔2024〕143号 |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 文件类别 | 批复 |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屺亭街道办事处,张渚镇、徐舍镇人民政府:
你们单位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们单位申报的五条道路命名为:
一、屺亭街道
翔飞路(Xiángfēi Lù):位于东郊花园D区北侧,悲鸿中学南面,东西走向,东至钱墅荡路,西至学府路,长375米,宽21米。
二、张渚镇
荆水路(Jīngshuǐ Lù):位于宜兴市荆东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西侧,江苏明成集团东面,南北走向,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庆丰路,长约400米,宽约10米。
星光路(Xīngguāng Lù):位于滨溪金悦府西侧,红黄蓝幼儿园东面,南北走向,南至星辰路,北至城南路,长290米,宽12米。
三、徐舍镇
云锦路(Yúnjǐn Lù):位于兴樾府西侧,水岸香榭东面,南北走向,南至大圩河附近,北至芜申运河南溪河段,长900米,宽21米。
亚溪路(Yàxī Lù):位于锦溪豪庭南区北侧,锦溪豪庭北区南面,东西走向,东至立通路,西至丰张线徐张公路段,长约520米,宽约32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