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科技工业园>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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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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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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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兴市秸秆离田(金道生物)供热项目 |
宜兴市高塍镇桃园工业区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
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高塍镇桃园工业区江苏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为响应宜兴市秸秆离田政策号召,项目总投资3927万元,新建总蒸发量为25t/h的生物质链条锅炉1台,以宜兴市域范围内的生物质秸秆及灰杆为原料,建成后形成每年2万吨离田秸秆的处置能力,产生蒸汽仅供企业已批合法项目自用,不得外售。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2.1-3、2.1-5一致。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营运期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破碎工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东侧)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催化剂(HW50)、废矿物油(HW08)、矿物油废包装桶(HW08)、废润滑脂(HW08)等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
0510-87077995,YXHKYHB@163.com |
公开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