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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 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7-22 08:30:0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发〔2023120号)等文件要求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宜兴市人民政府组织委托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地点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zrzyghj)

二、公示时间

2025722——202584日(共10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兴市解放东路191号荆邑广场)

邮政编码:214200

联系人:许莹

联系电话:0510-87920232

电子邮箱:920122569@qq.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件: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及《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发〔2023120号)的有关要求,为保障地方新的项目用地需求,宜兴市人民政府委托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破解地方用地涉及集体土地转征收保障难题。

片区基本情况

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共包括1个片区,片区总面积30.6442公顷(片区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复为准),片区布局集中连片、形态相对完整,具备成片开发条件。开发片区基本情况如下:

 

1开发片区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片区名称

片区面积

所在乡镇

四至范围

功能定位和主要用途

官林镇GL02实验幼儿园周边片区

30.6442

官林镇

东至兴湖路,南至行知路,西至新宜金公路,北至亳渎港。

城市新区型

 

1 片区范围示意图

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地方用地需求,宜兴市人民政府委托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宜兴市2021-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于20218月取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江阴市2021-01号等6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函》(苏自然资规函〔202195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衔接各项政策要求及地方新的用地需求,需要对《宜兴市2021-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的官林镇GL02实验幼儿园周边片区(CP320282-2021-01-07)进行方案调整,以此来解决片区内集体土地征收问题。该调整方案的编制可以集中建设高品质的居住区和学校,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和教育需求,提升区域生活品质。同时还可以带动周边地区的商业、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经济格局。

开发实施计划

宜兴市2021-01-07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计划在获取批复后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有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类项目。

规划、计划符合情况

1、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调整方案符合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符合相关红线管控要求

调整方案与《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充分衔接,未涉及宜兴市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调整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内容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的要求,开发片区未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3、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

调整方案与《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充分衔接,开发片区位于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4、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情况

调整方案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官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内,符合区域规划发展方向,成片开发片区内规划建设项目类型也与所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地块规划用途一致,符合所在区域功能定位。

5、与其他规划的衔接

根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2021修编)》《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项目建设将综合考虑城市防洪要求,做到不损害河道功能和影响河道安全,不填堵、覆盖河道。若成片开发范围内确需利用水域岸线的,将按照相关水法规要求,开展科学论证,依法履行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

调整方案不涉及占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成果,不涉及占用两区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调整方案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

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

片区开发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一是将进一步完善官林镇GL02实验幼儿园周边片区的配套用地和配套服务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二是片区开发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官林镇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三是通过统筹调配有序安排项目建设,可节约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等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完善区域公共设施服务体系。

2、社会效益

片区开发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一是通过片区内项目实施,能够在规划配套、开发建设管理等方面统一,激活了存量土地利用价值,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二是片区内公共设施、道路设施等统筹建设,能够有效保障开发片区设施配套建设需求该片区的开发,改变其发展日趋平缓、产业能级、空间形象、环境风貌、居民生活质量等多方面的问题,规划建设居住生活和公共服务功能齐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生态宜居社区。将极大地促进城乡融合、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3、生态效益

片区开发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对片区内及周边的河道水系和两侧防护绿地进行规划控制,能显著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开发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要求,征地后,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此外,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85号)文件精神,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据,落实社会保障费用、明确社会保障方式、加强资金管理,并且制定本地化实施办法,于征地前依法确定安置人员和保障对象名单、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规范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通过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及风险管控能力,做好征地报批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遵循先筹后征,分类施保,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