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政办发〔2025〕19号 |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 文件类别 | 通知 |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25年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25年促消费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1日
宜兴市2025年促消费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部署要求,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促进宜兴消费市场繁荣,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创新消费场景
1.支持举办大型演出活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举办舞台剧、演唱会、音乐节,场馆售票超2000人次或户外售票超1万人次,且市外观众不低于30%的,对主办单位分档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激发赛事消费活力。对以市场化方式引进举办的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青少年赛事,根据赛事级别、经费投入、参赛人数等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
3.活跃“烟火+”经济。鼓励利用工业旧址、城市公园、草坪广场、乡村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打造一批“烟火气、宜兴味、国际范”的网红打卡地。支持文旅消费集聚区举办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力广的活动,按活动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
4.支持壮大“会展经济”。支持举办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贸易类展览和专业会议。对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有一定规模的贸易类展览活动,按照折合9平方米标准摊位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在我市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有一定规模的专业会议,按照会议场租、会场搭建等会务成本和会议住宿夜间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激发“首店经济”活力。对符合条件的品牌首店运营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奖励。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符合条件的商业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举办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首发、首秀活动,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活动费用3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推动“低空+文旅”消费。支持低空载人观光,开拓环太湖、双氿三河、宜南山区风光带等多条空中直升机和eVTOL旅游观光线路。对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常态化运营载人航线(起终点至少1个在宜兴市内)的企业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7.推动跨界联动“破圈”营销。对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舞台剧、电视剧、纪录片、动漫等(含微短剧),其中出现“宜兴”城市地名或累计显著出现宜兴著名建筑、景区景点等名称并超过15秒的,以及以宜兴为背景创作出版的书、画等文化作品,对城市形象有正面推广提升作用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8.扩大特色文旅影响力。对利用各大知名新媒体平台推广宜兴文旅场景路线的原创视频或图文(使用宜兴财政资金以及行政机关组织创作的除外)发布者,根据单个视频或图文的全网传播指数予以奖励,原创视频或图文浏览量超过10万次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9.提升主流平台精准推广。引导和支持在线旅游经营平台在平台显著位置推介宜兴,定期推出宜兴文旅专题,通过平台订购方式,联动航空公司、高铁、酒店等开展推广及促消费活动,给予一定奖励;对平台按照引入国内来宜过夜游客达到50万人次、100万人次、200万人次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0.提升团队引流激活全域。鼓励旅行社企业招徕更多宜兴市外(境外)游客来宜旅游消费,对全年接待市外来宜过夜游客超10000(含)人天的或接待境外来宜过夜游客达500(含)人天,且行程中至少有1个收费景区的旅行社企业,按照人数排名对前十名企业进行扶持奖补。(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激发消费惠民活力
11.开展沪苏湖高铁礼遇畅游陶都活动。等级景区(善卷洞、竹海、张公洞、陶祖圣境景区等)常态化开展沪苏湖高铁到宜游客,每日前50名免门票入园活动。对通过同程APP或小程序购买高铁票的(起终点至少1个在宜兴站)旅客,推出分档优惠红包13500张。对通过高铁来宜游客入住我市星级酒店或登记旅游民宿,在办理入住时享受贵宾礼遇服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2.投放“换上新车游玩去”消费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实施汽车报废更新国补政策、置换更新省补政策,叠加发放最高每辆车4000元汽车消费补贴(2000个名额、以实际审核为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成交价的30%给予立减优惠,每辆最高补贴10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推进“品质生活”以旧换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家电,按照能效等级,按成交价的15%或20%给予立减优惠,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按成交价的15%给予立减优惠,每件最高补贴500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智能家居类、常用家居类、家纺类商品,按成交价的15%或20%给予立减优惠,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4.推出主题消费优惠活动。推出“茶禅四月到宜兴”消费红包,针对符合条件的零售类、餐饮类、住宿类企业,发放总额约300万元惠民消费补贴。推出“滴滴打车”优惠活动,发放“陶都专属”出行优惠券60000张。对景区开展鲜明主题活动并提供消费券抵扣、折扣优惠等福利的给予补贴。全年不定期推出阳羡度假区住餐游一站式优惠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城建文旅集团、阳羡旅游集团)
15.支持文博创新活动。支持博物馆、美术馆、陶博馆等文化场馆与社会力量合作,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精品特展、临展,支持图书馆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品牌活动,支持文化场馆夜间开放。举办开展相关展览和活动,对公共体育场馆实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人数达10万人次的,对博物馆等文化场馆累计观展观众达10万人次的,对图书借阅人数达10万人次的,均按每人次1元标准,分档择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支持科技创新应用,对实施“科技+文旅”新场景应用的企业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以上措施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一事项或项目符合市级多个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不得重复申报。本政策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承担具体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