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政办发〔2025〕4号 |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 文件类别 | 决定 |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有关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宜政办发〔2018〕150号)施行至今已超过5年。由于建设工程成本增加,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提高,原标准已不适应当前房屋征收工作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废止。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