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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试行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8-18 10:5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委拟核定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飞灰水洗+天然气纯氧高温熔融制岩棉”资源化利用技术试行收费标准为2180/试行期为一年。

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在2025825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10-87998844,电子邮箱:yxfgwjf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