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
来源: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5-11-04 15:07:25 浏览次数: 字号:[ ]

  

当事人: 宜兴阳羡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913202820844319661  

经查,你单位 因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受到执法部门行政处罚(锡)文综罚字〔2025〕11号。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第之规定,现拟对你(单位)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决定,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公开,并实施信用管理措施,期限3年。

依据《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你(单位)对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异议,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