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项目编号:GLJYK2025ZJ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林镇部分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
2.4合同估算价:约134万元
2.5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8日,竣工日期2026年3月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6月-2025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公司资质证书;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指2025年6月-2025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东支行
账 号:29240188000048367
交纳形式: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下午2:00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4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并严格遵守大楼的规章制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或资格审查时仍需携带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6月-2025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证明。
注:(1)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不超过 6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不超过 80%;第三年春节前且工程结算审定结束一年后付清余款(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结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1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楼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0510-81728386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