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7149 | 生成日期 | 2025-11-28 | 公开日期 | 2025-11-28 |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决定 | |
| 关键词 | 水产,渔业,处罚 | 分类词 | 农业,公安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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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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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瑞 |
宜农(渔)罚〔2025〕4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7514.00元;2、并处罚款1950.00元。 |
0.195 |
0.7514 |
2025.11.28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
王立平 |
宜农(渔)罚〔2025〕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578.20元;2、并处罚款1850.00元。 |
0.185 |
0.05782 |
2025.11.27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
裴达康 |
宜农(渔)罚〔2025〕5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5359.10元;2、并处罚款1950.00元。 |
0.195 |
0.53591 |
2025.11.27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
|
任建龙 |
宜农(渔)罚〔2025〕6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4512.50元;2、并处罚款1900.00元。 |
0.19 |
0.45125 |
2025.11.28 |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