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专题专栏>警示教育栏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只未牵绳的大型贵宾犬惊倒路人,导致其腰椎骨折、九级残疾,犬主最终被判赔28万余元。
文明养犬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这一判决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遛狗不牵绳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这起案例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遛狗不牵绳不仅是简单的文明素养问题,更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那么,相关法规到底如何规定?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外出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犬只,并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