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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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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临时救助家庭应当履行哪些申请义务?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5-12-02 10:18:14  浏览次数:

  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共同生活证明材料(有效居住证或在本市居住的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声明救助事由、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作出提供信息真实、完整及家庭情况变化主动报告的信用承诺;

  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提供救助事由证明材料:

  1.证明突发重大疾病、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2.证明发生火灾、爆炸的消防机构出具的处置记录(证明、报告); 

  3.证明溺水、见义勇为的公安部门出具的处置记录(证明、报告);

  4.其他因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情况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提供救助事由证明材料:

  1.申请日前12个月内有效的教育机构出具的教育支出缴费凭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支出缴费凭据、残疾人康复机构出具的康复支出缴费凭据;

  2.家庭成员有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在校学生的,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诊断书、学生证等佐证材料;

  3.其他因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情况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