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专题专栏>打击欺诈骗保专栏 医保部门在大数据筛查时发现,贵州省龙里县高沟卫生室2025年1月13日销售的颈舒颗粒已于2024年11月5日在龙里县水场卫生院医保结算过,购药人罗某。经查,罗某为龙里县水场卫生院职工,其妻子姜某为龙里县高沟卫生室村医。罗某使用自己职工医保身份购药报销后将药品交由姜某拿去卫生室入库并再次销售骗取医保基金。
龙里县医保部门已依法依规追回该卫生室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21.67元,暂停姜某1个月医保服务,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卫生健康部门对罗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处理,降低岗位等级聘任,给予村医姜某扣除部分年终考核资金及均质化考核资金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