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宜城街道宝东社区事务工作站等单位:
你们向我局申报的注销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已对宜兴市宜城街道宝东社区事务工作站等28家社区事务工作站申请注销进行了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经研究,我局同意你们注销,请你们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数据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市数据局提交注销登记相关材料,完成注销工作。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注销的社区事务工作站名单
注销的社区事务工作站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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