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专技专栏>公示公告 市各有关单位:
经查实,夏苏敏等2人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师资格。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现撤销夏苏敏等2人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并记入全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附件:撤销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撤销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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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资格名称 |
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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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苏敏 |
江苏蓝必盛化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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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段茜 |
宜安控股江苏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