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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宜兴市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26 15:5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宜发〔2022〕53号)、《宜兴市人才引育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人社〔2022〕33号)等文件精神,重视和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三带两助”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现就我市2025年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

  优秀乡土人才,是指我市范围内,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技艺高超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乡村振兴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非遗传承人、技术骨干或行家里手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等某一方面发挥积极影响和作用。主要包括:

  1、技艺技能类: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高手等,具体指彩扎、剪纸、泥塑、陶艺、茶艺、砌筑、古建筑、雕刻、盆景制作、古典家具、插花、制茶、烹饪、地方糕点、乡村戏曲等方面的从业人员。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在农业、林业、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农业专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行业中具有一技之长的能人。

  3、经营管理类: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以及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运输业、农副产品销售业、乡村规划管理、观光休闲农业、乡村生态旅游业、农村电商和其他涉农新业态人员。

  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应具有宜兴市户籍或在宜参加社会保险,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从事本技艺技能岗位工作10年以上,陶艺类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国家一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已获授无锡市级及以上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荣誉的领办人或创办人、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称号的个人,不再重复认定为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

  (二)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是指我市范围内,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等,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苗圃、农业园区、民间工艺作坊等载体创办或领办,进行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相当高的技艺技能水平,能持续开展技艺传承等活动,在本市、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工作条件,且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至少在下列方面之一取得突出成果:

  1、带领技艺传承方面。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技艺,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带强产业发展方面。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工作室应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相应的实操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技能技艺传授、办公、会议、研讨等需求的活动场所;有能够满足工作室开展技术革新创造、技术研发、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实操场所及相应设施设备。

  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具有宜兴市户籍或在宜参加社会保险,陶艺类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国家一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已获得无锡市级及以上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三、申报认定数量

  认定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不超过16人(其中陶艺制壶类不超过3人、陶艺其他类不超过3人),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不超过8个(其中陶艺类不超过3个)。

  陶艺类由所在镇(园区、街道)根据认定名额上限,按最高1:2比例(每个板块陶艺制壶类优秀乡土人才不超过6人、陶艺其他类不超过6人,陶艺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不超过6人)排序推荐申报;其他类不设推荐申报比例要求。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或《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汇总表》或《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3、业绩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业绩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其中业绩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各园区(镇、街道)人社职能部门负责初审并向上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汇总申报材料(一人一档),填写本地区《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汇总表》、《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牵头组织评审,提出入选名单,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四)对认定为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给予资金奖励,优先支持申报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等项目。

  六、工作要求

  (一)乡土人才的评判,突出实用性,不唯学历和职称职业资格,重在发掘和培养各领域乡土人才,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乡土人才技艺传承。

  (二)乡土人才的评审认定,坚持多元择优培养,严格重点选拔的原则;坚持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行业认可、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各园区(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条件,广泛发动宣传,挖掘本地区乡土人才,将真正的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人:任昊

  联系电话:0510-87992713

  联系地址: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5号楼309室

  电子邮箱:rc87986259@163.com

 

  附件:1.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

             2.宜兴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汇总表

             3.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4.宜兴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