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 第一步:患者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病理学或细胞学诊断、影像学报告、基因检测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及申请特药品种要求的特殊材料等)到对应的国谈药定点医院的责任医师处就诊。在符合医保特药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由责任医师开具《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并由医生签字或盖章,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第二步:患者或代办人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病历材料到各医院医保办定点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当场备案登记,并核发“国谈药便民卡”。
注意:无锡大市外患者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宜兴市民中心四楼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条件当场备案登记,并核发“国谈药便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