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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江苏省宜兴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1-05 16:54:5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4〕27号)、《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5〕16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做好了14个村的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奖补方案确定及补助资金预拨工作。省级下达我市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指标个数14个,下达我市中央衔接资金42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成。

  二、2025年度绩效考评情况

  自评总得分为98分,具体为:

  1.“资金管理”得35分(满分为35分);

  2.“项目管理”得23分(满分为25分);

  3.“使用成效”得40分(满分为40分);

  4.“加减分”:加0分(满分为3分),减0分(满分为负25分)。

  (一)资金管理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考评结果。

  该项指标满分为35分,自评得分35分。

  2. 具体评价情况。

  (1)衔接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4〕27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12月4日下达我市中央衔接资金420万元。

  该项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

  (2)支出进度情况。

  (一)中央资金

  至7月底前,我市共拨付7个村的项目中央衔接资金30万元/村,合计210万元,拨付进度50%。

  至12月底前我市累计拨付14个村的项目中央衔接资金30万元/村,共计拨付中央衔接资金420万元,拨付进度100%。

  (二)省级资金

  2025年,我市不涉及省级衔接资金。

  该项指标20分,自评得分20分。

  (3)预算执行率情况

  1年内的资金预算执行率:2025年安排我市中央衔接资金420万元,已全部完成拨付,预算执行率100%。

  1-2年的资金预算执行率:2024年我市没有中央衔接资金。

  2年以上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我市不存在2年以上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该项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入库及时。我市共有15个项目按规定时间纳入了2025年度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库。

  二是入库程序规范。各项目入库申报均履行了村两委决策程序,经公示后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初审,再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相关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了入库项目。

  三是入库内容完整。我市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录入衔接资金项目系统的内容包括了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时间、绩效目标等,内容完整,要素完备。

  四是实施条件完备。我市14个2025年度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中有13个项目顺利开展了实施。一个项目进行了变更,即和桥镇大生村实施的建设标准化厂房工程项目由于村庄规划临时调整,变更为芳桥街道金兰村标准车间建设工程项目。

  五是资金使用规范。2025年度,下达我市中央衔接资金共420万元。目前,我市已全部拨付完成。资金均用于项目库内各项目建设,不存在项目库之外项目使用的情况。

  该项指标10分,自评得分8分。

  (4)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我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在录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时均编制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跟踪监测。

  该项指标得分5分,自评得分5分。

  (6)实施方案报备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文件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对2025年省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实施方案编制、批复等工作,并按要求向无锡市级相关部门报送了实施方案,并由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向省厅进行了实施方案报备。

  该项指标得分2分,自评得分2分。

  (7)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对项目库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资金安排、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等进行了会商确定,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各项目实施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

  该项指标得分4分,自评得分4分。

  (8)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建立项目建设跟踪联络机制,市级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镇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通过“点对点”的形式不定期对项目跟踪督促,及时向镇村反馈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该项指标得分4分,自评得分4分。

  (三)使用成效情况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2025年三季度,宜兴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183元,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06元。

  该项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

  (10)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一是完成省级约束性任务。完成2025省级下达约束性任务指标数14个,涉及中央衔接资金420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完毕,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注重项目后续管理。对项目运行质态和项目收益开展监测,对监测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做到项目常态化运行管护。各项目都明确了项目具体管护责任人,确保项目能健康、稳定、良性运行。各项目未发生违反《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情况。

  该项指标25分,自评得分25分。

  (11)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优先覆盖经济相对薄弱村、重点提优村。14个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分别涉及丁蜀镇、官林镇、西渚镇、杨巷镇、和桥镇、周铁镇、新庄街道7个镇(街道)的14个村。产业类项目明确联农带农机制,项目收益纳入村级集体经营收入,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分配使用。

  该项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

  (四)加减分情况

  无.

  三、存在问题

  部分村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镇级报批手续繁琐,项目进度较缓。 部分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镇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于村级规划调整掌握不够,导致个别项目不能顺利实施,进行了项目变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完工的项目,指导镇村做好项目的档案管理,督查项目工程审定进展,跟踪项目出租收益管理情况;对未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跟踪管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工程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二是及时组织市级验收。项目建设完工后,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启动市级验收,确保各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紧密跟踪项目效益。指导镇村做好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规定完成资产登记入账,规范出租行为,加大盘活利用,促进资产增效。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宜兴市财政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