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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十三项)

来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6-01-14 14:31:45    浏览次数: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官林镇五桥头已整治排口附近新发现两个污水直排口。

二、责任单位

宜兴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政和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晴天旱流。

五、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对五桥头新增发现直排口开展溯源排查,对排口上游低洼处建设提升泵站,污水提升进入主管,20248月底前完成施工设计,并组织施工。

(二)对五桥两侧直排口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东新河沿岸全线排口进行排查、梳理、整治,建立“一排口一方案”,确保全面消除污水直排口。

(三)加快推进官林镇18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建设,着力解决雨污混排问题。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完成官新河五桥头、长安街南园桥区域雨污分流排查“回头看”检查,对排查出的污水错混接点、管道缺陷进行整改,排口上游污水提升泵站已安装完成。

(二)已完成对五桥两侧直排口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东新河沿岸全线排口完成排查整改。

(三)官林镇已完成18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建设。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宜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14日至2026128日)反映。

监督电话:87999758

电子邮箱:yxhbjdjc@163.com

 

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