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十三项)
来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6-01-14 14: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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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官林镇五桥头已整治排口附近新发现两个污水直排口。
二、责任单位
宜兴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晴天旱流。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对五桥头新增发现直排口开展溯源排查,对排口上游低洼处建设提升泵站,污水提升进入主管,2024年8月底前完成施工设计,并组织施工。
(二)对五桥两侧直排口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东新河沿岸全线排口进行排查、梳理、整治,建立“一排口一方案”,确保全面消除污水直排口。
(三)加快推进官林镇18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建设,着力解决雨污混排问题。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完成官新河五桥头、长安街南园桥区域雨污分流排查“回头看”检查,对排查出的污水错混接点、管道缺陷进行整改,排口上游污水提升泵站已安装完成。
(二)已完成对五桥两侧直排口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东新河沿岸全线排口完成排查整改。
(三)官林镇已完成18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建设。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宜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8日)反映。
监督电话:87999758
电子邮箱:yxhbjdjc@163.com
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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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