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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十四项)

来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6-01-14 14:32:41    浏览次数: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撤并乡镇丰义的大埝河存在污水排口,潘家坝的提升泵站污水浓度偏低。

二、责任单位

宜兴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政和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潘家坝、丰义地区雨污混排整改,消除晴天旱流。

五、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对丰义大埝河沿河两侧排口开展溯源排查。针对排查问题开展排口上游区域管网修复、污水纳管、雨污分流等整治工作,新建污水管网1.2公里、提升泵站2座,消除污水入河。

(二)对潘家坝老集镇污水浓度低情况开展溯源排查,针对潘家坝邮政局广场雨水排入污水管网问题进行改造,对该区域进一步完善建设雨水系统,新增雨水管网90米、雨水井6座,消除外水入网,提升污水泵站进水浓度。

(三)加快推进官林镇18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和徐舍镇12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的建设,举一反三,着力解决雨污混排问题。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完成丰义片区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检测面积达1.55平方公里。已完成污水管网新建1.2公里、提升泵站2座。丰义片区大埝河周边围绕已经发现的排口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溯源排查,发现部分企业排水及生活污水错接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已完成潘家坝集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已完成新增雨水管网90米、雨水井6座,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排查出的雨污混接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已完成官林镇18块、徐舍镇12块“治本清源”集镇达标区的建设。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宜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14日至2026128日)反映。

监督电话:87999758

电子邮箱:yxhbjdjc@163.com

 

 

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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