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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守护生态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鸟类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1-18 16:1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部门联动 守护生态 |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鸟类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1月13日,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省级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小区及花鸟交易市场开展鸟类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执法检查组首先深入高塍南滆湖湿地区域、和桥徐家荡湿地保护小区以及西太湖沿线等鸟类重要栖息地,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网具、诱捕器等工具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全面清查区域内是否遗留或藏匿猎捕工具;同时对餐饮场所、集市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严防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行为;此外,还实地查看鸟类栖息地环境状况,细致评估各类人为干扰因素,切实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随后,执法检查组延伸监管触角,专程前往宜兴市花鸟市场开展“回头看”。执法人员对市场内鸟类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排查,仔细核查在售鸟类的品种来源是否合法、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并向经营户及消费者现场宣传讲解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经营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严把进货渠道关,自觉抵制非法来源的鸟类交易。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物多样性的珍贵载体,也是人类亲密的自然伙伴。保护鸟类及其栖息地,不仅关乎生态平衡,也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品质。我国法律对鸟类保护有着明确规定,每位公民都应知法、守法,共同成为鸟类的守护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有野生鸟类均受法律保护。严禁非法猎捕、杀害、交易、运输和饲养(麻雀、喜鹊、画眉等常见鸟类均属受保护的动物),破坏鸟巢、掏取鸟蛋同样违法。我们呼吁:请文明观鸟,不惊扰、不投喂;遇到受伤鸟类,请勿擅自处理,应联系专业救助机构;减少使用农药,保护鸟类栖息环境。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立即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12345举报。守护蓝天精灵,从知法守法开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此次联合行动是宜兴市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全链条监管、落实普法责任的具体体现,展现了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决心,也提升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下一步,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动与常态化巡查监管,拓宽宣传渠道,切实守护候鸟安全及其栖息环境,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部分图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编辑:苗淘瑜  孙铱

审核:黄晔春

发布:刘宇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