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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1-22 15:09:4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5年度,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宜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

  (一)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完善管网建设,2025年投资约2532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2公里,全市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5599公里。持续做好农村污水治理,2025年投资9349万完成新建农村污水治理村庄60个,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736个。我市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一级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国省考断面周边农村污水基本实现全覆盖。高标准落实新一轮治太任务,投资约500万完成污水管网排查检测25.5公里;完成宜兴市环科园工业污水厂、宜兴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新建工程;完成凌霞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宜兴市西渚污水厂改建工程,计划2026年1月底完成;实施宜兴市官林凌霞工业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计划2026年12月完成建设并进水试运行;实施宜兴市污水管网智慧运行系统,累计已完成投资1500万,目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全市完成“治本清源”项目招标约19.5亿,其中已完成项目建设约18.9亿;实施宜兴市桃花水库新建工程,2025年完成投资1.4亿;完成供水管网新改建20公里。

  (二)全面加强污水厂网运维监管。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2025年11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11690万吨,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9.17万吨。会同各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对污水管网及农污设施运维单位的监管考核工作,定期开展检查,严格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严格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加大对排水户抽查力度,提高夜间抽查频次,全年检测排水户水样2400余个。优化排水许可审批流程,加快办结速度,提高办结效率,全年办理排水许可1085份,环评前置13份。

  (三)严格做好上级督查问题排查整治。针对上级环保督察问题,协同责任单位加快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务求整改时间科学合理,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整改工作迅速推进落实。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23个,已完成整治22个;二专办交办2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在上级督查问题基础上,同步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工作,做好问题整改跟进、督查与指导工作,确保整改闭环。

  (四)全面启动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质提标攻坚行动。2025年6月起开展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质提标攻坚专项行动,以万石镇为试点,成立市级“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进驻万石镇蹲点办公,全面启动污水管网、农村污水问题排查整改,并在全市推广实施,开展提质提标工作,提高污水设施运维质效。截至目前,全市市政雨水管网清疏累计完成1370公里;自然村排查累计覆盖2489个,整体进度达91%;雨污水管网测绘已完成9880公里,整体进度达98%。万石镇累计开工项目投入资金合计5411万元,已完成4623万元。

  二、全面做好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巡查力度,持续加强各环境监测点周边工地的巡查,加强对建筑工程土方作业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严格督促落实文明施工各项降尘措施,今年共计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巡查480项次,出动人员960人次,开展站点周边工地检查144项次,出动人员288人次,共计行政处罚8家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单位。提升建筑工地排水整治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办理临时排污证,规范施工中所产生的泥浆水、冲洗车辆产生的废水、工地雨水等雨污分流排放。同时会同市污防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开展联合检查,强化问题隐患的整改闭合,开展工地联合检查5次,检查项目15个,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不断强化建筑垃圾处置全程管控。严格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与城管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下发倡议书和建设工程项目工地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运输指导手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做好备案工作。严格要求各在建项目对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类型集中堆放,方便后期清理和回收利用;工地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

  (三)持续开展建筑工地生活区环境整治。目前我市在建工地集中生活区共23只,临时集中生活区均在施工场地外,我局督促在建工地集中生活区落实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运处置体系,要求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做到雨污分流,应收尽收,做到纳管或及时拖运处理。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