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蜀镇

丁蜀镇>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宜兴市丁蜀镇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保护项目历史街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万安路东侧市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丁蜀镇  发布时间:2026-01-26 15:38:06   [ ]   浏览次数:

  宜兴市丁蜀镇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保护项目历史街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万安路东侧市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6)0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丁蜀镇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保护项目历史街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万安路东侧市政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等。

  2.4招标预算价: 2806004.35元。

  2.5工期:计划工期:8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6年 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双休日除外)8:30至11:00时,13:30至16:00时(非工作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和4.3条资料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11室(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按以下方式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纳)转账、电汇必须由公司账户打出,否则不予认可

  开户银行 交行宜兴支行

  账号 394000690018170041424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行号:交通银行宜兴支行;301302300016 ,账号:394000690018170041424。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⑥授权委托人(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⑦招标文件转账(电汇)证明⑧投标保证金票据。

  4.4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除上述第⑤、⑥、⑦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4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6年1月26日至 2026年1月30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丁蜀镇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谈女士 

  电话:0510-876766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女士

  地址: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电话:13771389091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