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根据《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宜兴市农业农村局依照指标对2025年度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对象开展自评,宜兴市张渚镇南门村等25个村均达到省级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2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986575,邮箱:yxnbggk@163.com。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