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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百合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宜兴市百合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
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新力路,南至规划百合路,西至S262省道(环保大道),北西段至规划联群路、东段至创业路,总面积389.23公顷(5838亩)。
规划期限:2025-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
产业定位:聚焦集成电路、汽车零部件、低空经济、新材料等四大核心产业,同步发展节能环保装备、新型储能、高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武宜运河、右园河等各断面所测各项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
(3)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要求。
(4)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建设用地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各农用地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
(5)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6)底泥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其他土地类型风险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本次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SO2、NOx、颗粒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本次规划方案,规划期内园区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提升中水回用率,在依托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宜兴新概念工业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接纳园区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河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园区本次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4)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园区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宜兴市百合工业园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宜兴市百合工业园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宜兴市百合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公众自行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填写并发送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规划实施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510-87077995
(2)评价单位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8025
联系邮箱:stliu@njuae.cn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