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经查,宜兴市张泽桥村企老干部互助联谊会、宜兴市张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宜兴市晚红轩艺术馆、宜兴市万事达社区服务中心、宜兴芳庄综合门诊部、宜兴市常青藤英语培训中心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苏民规〔2023〕3号],现决定对宜兴市张泽桥村企老干部互助联谊会、宜兴市张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宜兴市晚红轩艺术馆、宜兴市万事达社区服务中心、宜兴芳庄综合门诊部、宜兴市常青藤英语培训中心作出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宜兴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