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02期
市政府转发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6-02-25 15:59:58   [        ]     
文号 宜政发〔2025〕14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25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市政府转发无锡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58号)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51015

 

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等标准的通知

锡政发〔202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 65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571日起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67元。

二、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51元。

市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仍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锡民联发 202026 号)执行,江阴市、宜兴市按照各自文件执行。

三、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所 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承担。

四、各地区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实行动态 管理,及时调整,做到应保尽保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58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