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政发〔2025〕93号 |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 文件类别 | 通知 |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2025》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无锡市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对标世行新评估体系,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除障碍、增动能,迭代升级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举措,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擦亮“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聚焦市场公平,打造规范平等的市场环境
(一)市场准入
1. 推行企业智能登记。以智能帮办为导向,全面升级企业登记服务。通过搭建智能问答系统,精准解答登记注册过程中的常见疑问,推进股东会决议等申请材料智能辅助生成,减少人工操作的繁琐与失误,优化登记服务效能。提升企业住所登记标准化水平,实行网上办事“首问负责”工作机制。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身份码(企业码)应用场景,扫码即可获取登记注册、市场监管领域许可等相关信息。(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涉企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流程,增加对外投资、分支机构情况查询功能,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自身关联信息。推行“一照多址”经营场所跨区备案,简化实名认证,实行“授权办理”。推进连锁分支机构、连锁门店集中登记服务,简化批量变更登记流程,实现企业跨区域变更可到迁入地办理。将涉企告知承诺范围从经营许可向行政审批全领域拓展,提升涉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实效。(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市场基础规则。依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及时监测、归集、通报违反市场规则案例,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能够公平、充分、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宜兴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获取经营场所
4.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模式。加强重大工程审批专项服务保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提三即”改革,应用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3期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发挥好“双专班”工作机制,聚焦“六步工作法”中“听需求”关键要点,通过“重大项目审批告知函”和“重大项目需求表”两张表单,常态化为全市重大项目开展靠前服务、主动服务。聚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领导驾驶舱”2.0版本矩阵建设,准确跟踪重大项目各环节审批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速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联合报装服务再升级。推进市政公用联合报装全面覆盖工程建设系统平台内建设项目,将临水、临电申请办理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所新增供排水报装、供电报装、燃气报装、通信报装、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报装服务的企事业用户,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深化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推行“交地即抵押”,拓展工业用地、工业房地和经营性用地三类首次登记“零材料提交”等服务场景。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流程,实现不动产交易关联事项综合收件、无差别受理。推行不动产登记不对应审核模式,促进登记业务标准化、登记办理均衡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兴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市场竞争
7.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市一平台”建设,有序推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现“数字见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推进预留采购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活动参与率和合同授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探索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范围。(市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服务能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政务服务
8. 深化政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一网通办”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云综窗”,部署智能客服提供咨询响应服务,开通上线“云帮办”“云勘验”等远程视频服务,推动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扩面扩事项。加强政企通平台与锡企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拓展惠企服务平台3.0功能,推进“1+6+N”惠企服务链建设,在人才、金融、智改数转网联、专精特新、知识产权、法律、涉外服务等惠企服务专区持续更新惠企政策,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解读。(市数据局牵头负责)
9. 拓宽电子证照综合应用。探索电子印章、电子身份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推广药品经营许可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云勘验”功能,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在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政策推送等领域使用深度。(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兴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服务
10. 建立规范化的政策制定体系。严格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常态化评估清理,确保政策时效性。落实文件制订过程中充分听取经营主体及商协会意见的要求,增强政策适配性。(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园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持续落实政策起草部门讲政策制度。建立常态化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企业及时了解、全面受惠。探索通过短视频解读、直播等新模式开展惠企政策解读,扩大有效传播。(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社工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实。依托“数字政策师”“智能问答”功能模块,加强“企业定制专属政策包”“政策计算器”等服务应用。深化政策的智能搜索和智能推荐服务,推动更多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推动资金兑现线上直达。(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纳税服务
13. 提升企业办税体验。深化征纳互动服务,丰富跨区域通办应用场景,构建全程网上办、征纳互动办、自助便利办、线下进厅办等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积极响应信用良好、风险较低企业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用票需求,提升企业用票便利度。推动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全域基本覆盖,拓展“预先服”税务服务模式,靠前服务实现多领域“未问先服”“未诉先办”。(市税务局牵头负责)
14. 强化税费精准指导。深化纳税信用“税直达”服务,有机融合智能化申报审核提示提醒,完善“税费政策+办税指引+服务提醒+风险提示”的精准辅导流程,将引导合规遵从贯穿税费服务和管理全过程。(市税务局牵头负责)
15. 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多渠道做好政策指引,便利各类主体享受政策红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民营主体活力。完善征管服务举措,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执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涉外服务
16. 提升商贸服务环境。围绕“3+3+N”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需要,系列化举办国际产业对接交流、外资产业合作沙龙等招商活动,导入全球优质产业资源要素。开展跨境电商资源对接会,邀请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头部平台、相关金融机构、物流平台与我市外贸企业开展互动交流,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加速推动会展业发展。(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17. 做好重点外资项目服务。大力推动外资集聚化发展,加强重大外资项目、“小而美”“专而精”外资项目招引和要素保障。(市商务局、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兴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增强涉外服务专业能力。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推进海关AEO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培育认证和联合激励。引导企业利用本地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开展进出口业务,帮助需求企业申请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培育跨境电商重点龙头企业,加快线缆、环保、陶瓷等产业“触网”出海步伐,引导跨境电商园区提档升级。(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宜兴海关、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便利跨境贸易服务。加快推动宜兴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工作。强化口岸设施建设,引导宜兴港积极整合口岸资源,深化ICT项目(内陆集装箱枢纽)合作,加密“宜兴-洋山”直达航线密度,提升运行质效。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等多种方式,拓展跨境贸易运输渠道,提升货运渠道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APEC(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服务专窗,提供内地居民护照补换发便利以及政策咨询服务。推进实施港澳商务签注“智能速办”“全国通办”等利企新政,健全“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专窗”工作机制,畅通紧急商务出境的企业人士绿色通道。推广落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全场景便利应用。(市商务局、宜兴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保障能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
(八)要素保障服务
20. 强化资金保障供给。推广运用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降低企业信贷门槛、缩短审批时间。搭建银企供需对接匹配机制,为银企双方提供线上发布融资需求、金融产品等信息的渠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行动,推动政策、产品、服务直接惠及经营主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省级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以创成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兴监管支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金融产品开发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完善创新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特色信贷产品。推动“苏科贷”“锡科贷”扩面增量、提档升级,协调放大市陶都英才创业投资基金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成长提供强劲引擎。依法盘活有限合伙人所持财产份额,拓宽有限合伙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力推广“苏质贷”“苏质融”质量金融产品。做大耐心资本规模,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性基金及保险资金、境外主权基金等长期资本支持,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运作。(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优化劳动就业服务。优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持续打造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与社会化、市场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工作。加强与高校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沟通指导,精准开展各类人才招引活动。充分运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苏心聘”小程序、人力资源招聘市场、零工市场等载体提供就业服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类案件案前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职能,实现劳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非公有制小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实现企业内部纠纷预防和自主化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完善用地要素保障机制。贯彻我市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精准评估新增用地工业项目的可行性,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在确保新增用地工业项目符合上级要求基础上,落实全市新增用地工业项目评估论证机制,高效保障项目用地,显著提升土地使用绩效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加大公共数据供给。强化数字宜兴顶层支撑,梳理扩充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分步有序开放社会需求量大的高频数据集。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数据资产服务、授权运营服务机制,释放公共数据潜在价值。探索建立数商激励扶持机制,带动数商规模、数据产品种类、数据交易金额持续提升,激发数据市场活力。加快推动紫砂陶瓷、电线电缆等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建强数据要素产业园,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群。(市数据局牵头负责)
(九)鼓励创新
25. 鼓励科技创新。聚焦“3+3+N”现代产业集群和“3+X”未来产业布局,优化升级“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方案,加大对上争取,支持推动领军企业用足用好“两重”等重大政策。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持续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技术研发、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等核心功能,强化平台牵引效应,把科创载体、创新平台打造成创新主阵地。统筹做好新型研发机构增量布局,全面构建“企业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6. 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进阶路径,坚持抓大、培优、扶小、育新相结合,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量质齐升。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评价机制,完善高新技术、民企“500强”等专项培育计划和梯度培育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加大企业人才引育。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探索建立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创新团队引进机制,扩大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新兴领域人才培养范围。完善中高端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提高异地互联网结算便捷度,完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强化各类人才公寓、租赁房和青年驿站、子女入学等供给。提升人才政策精准度,调整优化人才奖补对象范围,探索和创新人才引育模式,简化人才补贴申报流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建设体系,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在智能化模式探索方面的牵引带动作用,建成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梳理各板块各行业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和改造经验,总结一批“小快轻准”的改造典型模式,分产业开展宣贯推广活动,以“案例分享+专家授课+政策宣贯”等形式,加快全行业中小企业的“仿样学样”,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9. 支持企业场景建设。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旅消费、社会民生和城市治理五个重点领域,梳理全市场景清单,探索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示范性应用场景,助推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实现产业化。优化促消费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消费场景,支持商贸主体建设发展新场景消费业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家政服务、医养看护等民生保障型消费服务,加快发展文旅特色集市、数字艺术等新型业态。(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权益保护,建设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涉企检查
30.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广应用无锡市规范涉企检查服务平台,严禁逐利性、运动式检查。加强涉企检查督导,推动各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推行“无感监测”“无事不扰”。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31. 健全行政检查执法制度。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强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等收费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在餐饮、药品、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原则,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无特殊情形不再重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探索应用以远程监管、无感监管等为手段的非现场智慧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市市场监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打造“全栈式”信用服务机制,拓宽产业发展、信用评价、政务服务等维度应用场景,强化市场监管涉企业务数据归集治理和关联融合。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失信行为认定通知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三书同达”,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解决商业纠纷
34. 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回访制度,用好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规范管理。提升不动产查封登记效率,试行“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建设工作,逐步减少法院查封异地执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
35. 化解商事纠纷。推进调解组织向新能源、新业态等领域拓展,扩大民营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探索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办理破产
36. 提升办理破产效能。发挥预重整制度的庭内外程序衔接功能,提升破产重整、和解挽救困境企业效能。建立地方重点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完善小微企业司法救助程序,优化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规范企业债务清理流程。(市法院牵头负责)
(十三)权益保护
37. 优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优化行政裁决流程,创新多元化纠纷调解渠道,大幅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发挥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快速预审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8. 推进知识产权强链。鼓励企业开展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及换版升级,分类分级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加强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南京代办处宜兴工作站、知识产权工作站的精准服务与业务宣导。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品牌扶优工程,围绕专精特新企业、新锐企业建立多层次质量品牌培育梯队,支持企业申报各类质量品牌项目。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优化政策法规宣传、知识产权申请指导、商标使用维护等服务供给。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强企护链工程,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9.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活动,加大法律指引、法治课件等产品供给。针对中小微企业制定法律服务清单,涵盖劳动用工、股权设计、合同签订、反诈等内容,支持企业按需“点单”,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40. 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监督问责机制,开展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全面排查。指导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特色创新,持续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
(十四)打造县域特色
41. 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外资企业开办、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迁移登记、供电服务、“个转企”和开办餐饮店、信用修复等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企业登记注销与税务注销、海关报关注销、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注销预约、企业印章注销“一站式”办理服务。持续新增自选“一件事”项目,实现更多信息“免填写”、材料“免提交”。(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宜兴海关、市供电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兴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强化“小个专”党建引领,推动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和精准帮扶,针对“入库”个体工商户集中开展流量扶持、广告赋能、政策激励。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和扶持政策,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转型后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政策宣讲等“一对一”服务。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开发“个转企”专项贷金融产品,优化贷款审批程序,降低融资成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43. 用好国际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宜兴市“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营商资讯和涉外政策发布,通过图解、视频、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助力企业打通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销售链。(市商务局、宜兴海关、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打造园区服务空间。延伸增值服务触角,建设线上“产业创新服务专区”,接入“旗舰店”创新企服应用场景。推动特色政务服务驿站进园区、社区,探索提供产业链“一类事”集成服务。(市数据局牵头负责)
45. 深化“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基层“有事不敢吹哨、想吹没哨源”等难题,全面加强市镇两级指挥中心的统筹调度能力建设,提高部门报到解决率;优化完善以基层吹哨、企业吹哨、群众吹哨、部门吹哨、城运吹哨等五类哨源相结合的“五吹哨、五报到”工作机制,创新拓展小区党支部吹哨、中队吹哨、舆情吹哨等多种吹哨模式,全方位、全领域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特别针对固危废、大气和水环境、安全生产、违章建筑等提供一键直达、闭环督办流程。(市数据局牵头负责)
46. 推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建立“综合查一次”企业监管库,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主动听取经营主体意见,规范检查程序,深化执法监督,探索完善“监管+服务”模式。(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集中办成惠企实事。围绕重大项目、企业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梳理惠企实事,扎实推进各项要素保障工作,持续打造全方位靠前服务的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五)营造社会氛围
48. 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1+N”政企沟通联系机制,用好民营经济科技服务团、法律服务团,持续开展“陶都联心桥”服务民企发展系列活动。推进涉企疑难诉求跨部门统筹协调处理。建强政务服务体验师队伍,健全“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机制,持续推进12345热线高效运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的监督,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以及“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推进涉企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打击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犯罪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聚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创新宣传形式与载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和改革成效。开展民营企业访谈活动,围绕民营企业“四敢”精神、党建赋能引领商会发展等两个主题,讲好宜兴民营企业“两个健康”发展故事。(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