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民生保障再加码!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让广大劳动者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5〕3号)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26〕2号)的要求,宜兴市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正式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