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全市粮食收购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下发《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国粮粮规〔2025〕437号),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现就依法建立、健全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 粮食经营台账?
粮食经营台账是指粮食经营主体以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粮食收购码单、销售发票、出入库凭证、购销合同等原始凭证,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按照业务发生时间顺序记录形成的各类账册统称。
二、台账里必须记什么?
(一)主体信息:记录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基础身份信息。
(二)交易行为:记录粮食的品种、数量、来源、去向。比如,从哪个农户手里收的,卖给了哪个加工厂,都要写清楚。
(三)资金财务:记录粮食的单价、金额、结算方式,确保账实相符。
(四)政策执行:记录政府储备粮的轮换、收购计划执行情况。
三、 台账要保存多久?
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如果企业使用电子系统记账,也需要定期打印纸质版留存备查。
四、 不建台账有什么后果?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报送数据的,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可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五、根据业务性质不同,要求有什么区别?
政策性业务需包含主体信息、交易行为信息(含来源去向、质量指标)、资金财务信息(单价、金额)、政策执行信息(如轮换计划)四大类。商业性企业需包含上述基础信息(如日期、品种、数量、单价、来源、去向等)。粮食经纪人、农业合作社等从事商业性经营业务的非企业主体可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内容应包含业务发生日期、品种、数量、金额、计量单位等基本要素。
请各粮食经营主体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规范建立并持续完善粮食经营台账,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